1、一类将律师当成无话不说的知心朋友;一类是瞎子摸象有闻必录;另一类则是独立调查后抽身事外,提出质疑和判断。
2、但是,记者不必有闻必录,明星“放屁”似无报道必要。
3、他所到之处,媒体有闻必录,蓝营众星拱月,绿营交头接耳,跨过吴敦义、胡志强、郝龙斌等国民党内一线人物,朱立伦气势盖人一头。
4、倒是媒体对这类题材总是有点“饥不择食”,几乎是有闻必录。
5、当然,我们的报道不可能是有闻必录。
6、新闻职业精神和法治意识,又要求记者谨慎面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能不加核实地“有闻必录”。
7、三是气氛热烈、活泼,真正做到了代表们畅所欲言、言无不尽,简报有闻必录、及时详尽。
8、虽然有不少网友私信他,但“温州公车违法曝光台”表示自己不是“有闻必录”。
9、前一阵子笔者因感冒发烧去社区医院看病,就亲眼看到一位老大爷像是在餐馆点菜那样“点药”,而医生则“有闻必录”。
10、小吴做会议记录员非常认真负责,可以说到了有闻必录的地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