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兵不杂则不利。长兵以卫,短兵以守。太长则难犯,太短则不及。太轻则锐,锐则易乱;太重则钝,钝则不济。
2、, 在法庭上,控方律师和辩方律师展开了短兵相接的争辩。
3、, 在交易过程中的短兵相接,或是大手笔交易带来的刺激,恰恰是许多银行家的内在动力。
4、, 在短兵相接时,单对单地对付对手,这就是他取得成就的方式。
5、, 今日谈判,是签订合同的关键,必是短兵相接,有一场恶战。
6、, 平板电脑生产商也还在展开硬件竞争,但在明年之前不太可能是一种更加硬碰硬的短兵相接。
7、, 征尘弥漫的战场,短兵相接的厮杀。
8、, 在这样的短兵相交的争抢中,民意代表即国会议员,大多失去了昔日与其所代表民意间的缓冲区,失去了合纵连衡,在议会作出理智合理投票的自由。
9、, 此外即寻常之硬鞭法,亦大都拾各短兵之唾余,勉强组成,亦正不可为训故本编以?鞭补其缺,不愿以鱼混珍珠也。
10、, 后典韦左右死伤者略尽,典韦本身亦被数十创,双方短兵接战,贼兵往前搏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