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在行政诉讼中的职能是以司法权制约行政权,而现在行政庭和行政机关为着同一个行政管理的目的以统治者的面孔对付相对人,即使司法和行政实际上未必合流,也的确有不务正业之嫌。
2、法律的生命在于其实施。因而迫切需要对怎样使大量立法和司法解释有效而进行认真的科学研究。罗斯科·庞德
3、三年后,自诉制度引入强制委任律师为代理人制,顿时造成司法实务上,自诉案件冰消瓦解。
4、谢里夫派成为强力支持恢复司法制度的中流砥柱。
5、最高法院的职责是解释和判定法律,是从司法的角度对政府的另外两个分支进行制约。这就是“司法复审”的意义所在。
6、执法人员若舞文弄法,便宜行事,则司法正义将荡然无存。
7、作恶多端的歹徒被司法机关逮捕了,群众莫不拍手称快。
8、本文对我国司法会计学教育的现状及在我国开展司法会计教育的意义进行了探讨,以期对我国司法会计教育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9、确立民事程序选择权有助于保证程序的公正性和提高程序效益,有利于提升民事司法的公信度和接纳度。
10、司法腐败是各种腐败现象中的要害和核心,是滋生和助长其他腐败的温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