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还在处理之中,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支持罗女士的行为。他们说,妇女因怀孕而丢失工作者有权利对当事人公司进行起诉。
2、根据笔者的实务经验,多数劳动者都要经由劳动争议仲裁和民事诉讼的两审程序才能终极确认劳动关系。
3、仲裁庭应在签署裁决书之前将裁决书草案提交仲裁委员会核阅。
4、仲裁员实际上也是一种承审员,但审理案件应由三人合议,且其职权较一般承审员为大,在处理疆界的划分,遗产的分配等,有根据实际情况,斟酌权衡之权。
5、今后横河电机计划在提高仲裁器性能的同时,实现小型化和低成本化。
6、仲裁人之一断言孩子们做不了。
7、不少工伤者因“已超过仲裁时效”而被拒绝在劳动仲裁大门之外,甚至工伤补偿金在裁决生效后仍然得不到执行。
8、下面是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定.
9、对海事仲裁制度发展趋势的总结,无疑能为中国海事仲裁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提供有益借鉴。
10、这些数据证明,仲裁在亚洲已日趋普及,而香港亦已具备条件,成为区域性的国际仲裁枢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