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是我国古代最早、最完整的土地契约,具有土地租佃契约和收受输纳的赁证或收据的双重性质。
2、计量这些级差地租,就是对森林的生态效能进行经济评价。
3、孙中山“平均地权”的中心主张毫无疑问的应该是:不劳而获的经济地租、绝不应为私人独占,而应归全民所共用。
4、看来,贾府一年的货币地租约为50万两白银左右。
5、牯岭公司每年的收入是巨大的,征收地捐、房捐、地租及杂税等达二万二千四百余元,庐山管理局对此又极为眼红。
6、这是因为,一方面开发商替政府缴纳了实物地租,另一方面政府并不认为住宅的市场结构为垄断性的。
7、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也不能让一批农民单纯依赖于吃地租、“吃瓦片”,甚至“一拆致富”后变成无业游民,要帮助他们解决长远生计。
8、广大农奴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而且还要承担相当沉重的无偿劳役,缴纳高额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
9、他家里的土地租给了“互润”集团。
10、这两个国家在变法中都相当的成功,齐国任用管仲为相,管仲具体的变法内容承认土地的现实占有状况,改劳役助耕制为收取实物地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