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断头,至痛也;籍没,至惨也,而圣歎以无意得之,不亦异乎!
2、籍没法是元代刑法中的一种附加刑,是指没收犯者的全部或部分资产甚至包括犯者的妻孥和奴婢以充公。
3、前朝虐政,凡缙绅籍没,波及妻孥,以致诗礼之家,多沦北里。
4、仇士良遂因私藏兵仗之罪,被削夺官爵,籍没家资。
5、对像索尼这样豪格的两黄旗亲信,或处以死刑,或籍没家产,或贬官远放。
6、这年的十一月,魏忠贤籍没自杀。
7、其亲属等多被籍没,运积年为人佣保,皆赎免之。
8、其家被籍没,姻亲族党百余人被流放。
9、一番马屁把王延范弄得忘乎所以了,“于是日益矜负,因寓书左拾遗韦务升,作隐语讽朝廷事”,结果“为人所告,鞠实抵罪,籍没其家,藁葬南海城外”。
10、多尔衮病逝后,顺治开始摆脱傀儡地位,对多尔衮实行了削除封号爵位、罢撤庙享谥号、籍没家财等身后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