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
2、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3、原告们指出,一些中国学生尽管比那些被录取者的成绩和考分要高,但却被加州的一些公立大学拒之门外。极可能的原因是什么呢?
4、你的结论是不是奥兹莫比尔车减速并被林肯车挤到了左边?如果是这样,原告怎样向右偏转并向前行驶?
5、1933年原告从英国来到美国纽约,在那里同被告达成别居协议。
6、传票送达后,被告有权在一定期限内对原告的提出答辨。
7、在詹姆斯对史密斯一案中,法院判决原告败诉.
8、法官阁下,我在本案代表原告人出庭。
9、一百零五、在这篇文章的截止日期前,巨数公司和原告没有提出对这个政府摘要的评论。
10、一百十、虽然控诉上包括福特有12名被告,但原告首席辩护律师玛当那告知ENS记者说,福特应为废物倾倒负起大部分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