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有法权衡的,就无奈把持。
2、世界*权日,今日来行使,把你的烦恼忧伤用“执法权”逮捕,幸福快乐用“监督权”守护,问候祝福用“发言权”说出,愿你平安健康,好运无数,祝世界*权日快乐。
3、超期羁押是一种严重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的违法行为,而且在实践中一直难以根治。
4、劳工第一次获得了集体谈判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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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三十三条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7、王宠惠在会议上提出了撤废领事裁判权案,为后来继续交涉治外法权提供了法理依据。
8、没有获得房管部门许可的招标活动结果无效,无法保障得标人的合法权益。
9、随着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虚拟拨号器、境外电话等手段实施电话诈骗,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0、建立登封市人民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和“经济110”,切实维护外来投资企业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