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一类独立的共犯人,胁从犯具有两个特征,其中“被胁迫”是其基本特征,“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是其本质特征。
2、十一、在这一部分中,本文采取的是对正犯和狭义共犯分开探讨的方式,以便揭示其是否有片面共犯存在之可能.
3、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品罪的共犯论处。
4、“要想抓住、杀死这么多人,必须大规模调动国家组织网络”,奈马克写道,共犯也许有数十万人。
5、可以看到这名妇女用她的手提包连续猛击3名以大锤捣毁一家珠宝店橱窗的男子,而另3名共犯则在附近的轻型机车上等候。
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上述第四项行为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7、“正是我们两人现在共犯的罪孽”,国王悄声说。“了解到美的罪孽,因为这是禁止人们问津的。”。博尔赫斯
8、只有这样,才能杜绝司法实践中利用共犯罪名任意出入人罪的现象。
9、小偷不长眼跑到太岁爷的头上动土,偷走3面价值6万元的金牌,就算嫌犯手脚俐落还有共犯接应,但冥冥之中神明保佑,让他插翅也难飞。
10、裁定书还指出,陈水扁过去曾勾串多名共犯、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