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钦差大臣以此名犯讳,遂去“龙眼”称之为“珍珠汤”。
2、举子科场写诗作赋,既要牢记字韵,又不能犯讳,这就催生了韵书的纂修。
3、一犯讳,不问有心与无心,阿Q便全疤通红的发起怒来。
4、一犯讳,不问有心与无心,阿Q便全疤通红地发起怒来。
5、算了算了,我一个车夫在这议论领导隐私,犯讳了犯讳了……她上车了,我走了。
6、如此犯讳,岂能不叫人郁闷吐血?刘邦的老婆吕雉,是中国历史上有记载的第一位皇后,据说当时文书上凡遇雉字,均用“野鸡”二字代替。
7、巨字犯讳,何故不改?越年本为天凤七年,莽依六岁改元的诏命,改号为地皇元年。
8、那时,人们对皇帝或尊长是不能直呼或直书其名的,否则就有因犯讳而坐牢甚至丢脑袋的危险。
9、包青天?不会吧!那可是我们地球上古代名人的名字呀!不行,师傅,那可是犯讳的呀。
10、当然,凭籍先生的学术声名,他占着“国学大师”的威名也未必有人犯讳置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