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郝持经几个月润色,一部持论公允、章法规范的县志成稿。
2、但他持论公允,得红楼“自由”精神,“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
3、其文言约意丰,持论公允,角度新锐,卓识迭出,广受好评。
4、‘照会关于沪军都督人选,理应事先协商,持论公允’。
5、在此背景下,那些主张持论公允、不视中国为威胁的日本人不是被边缘化,就是被指为“日奸”。
6、全书以历史主义学派对以往历史抱以“同情的理解”的史观进行理论分析,注重历史情势,持论公允,见解深刻。
7、到1945年,日本组织了共计14批次、总数为7万户、20万人的集团式开拓移民团侵略中国东北——这应该是相当接近历史真实、持论公允的解释。
8、这样的稿件很有生命力,很有创造性,不仅被海外所接受、喜爱,也让我们的官员和公众感到风格独具、视觉独特、持论公允。
9、同时,作者对历朝历代的慈善救济效果还旁征博引各类史料进行了客观评价,持论公允而中肯,不随意虚夸亦不任意抹杀。
10、某报创刊以来,一向持论公允,所以人人爱读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