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为附带民事诉讼有其特殊性,被告人羁押在案,其家庭往往也一贫如洗,其本身又要接受刑事处罚,赔偿能力是非常有限的,这也是造成两种判决方式都无法最终执行的根结所在。
2、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物质损失,而不包括精神损失。
3、本文重点在于对其进行内在的透析,以期对我国民事诉讼答辩状的改革有所启示。
4、民事诉讼程序的耗时长是无人不知的.
5、第二章:在分别考察我国民事诉讼径行裁判的立法与实践现状的基础上,对径行裁判的立法缺陷与实践问题进行概括分析。
6、民事诉讼当事人处分权是导源于民事实体法中的私法自治原则,而又经过诉讼法公法性改造的程序性权利。
7、意思自治体现在民事诉讼法领域便是程序上的处分权即诉权。
8、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丁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其减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四万九千零九十一元。
9、在民事诉讼与非诉讼中,民事证据的取得对于律师代理成功具有决定意义。
10、并进一步分析了现代民事诉讼理念与缺席判决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