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籍精英坚决要求撤废行政长官公署,废除专卖局、贸易局,尽快实现县市长直选,还政于民、还财于民。
2、日本须赞助中华之改正条约关税独立及撤废领事裁判权等事业。
3、自从西西里岛与半岛之间的渡船撤废之后,这是唯一连接两块陆地的通路了。
4、国民政府已经公布了撤废领事裁判权特令,但被列强们一吓,马上退缩,改为与列强们进行会商。
5、例如,鉴于当时修订不平等条约及撤废领事裁判权的社会公意,国际公法学界对此类问题投注大量精力且成果颇丰。
6、不过,“湘西县”约在300年后(隋开皇年间)撤废。
7、从此,中国几乎所有的法律改革活动都贴上了撤废列强在华领事裁判权、收回治外法权的标签。
8、1943年1月,南京伪政权宣布向美英等国“宣战”,与日本签署《关于交还租界及撤废治外法权之协定》。
9、张景惠自己在1954年总结,其伪满*理大臣十年任内“只记得下记各事”———在被他排列出来的十件大事中,排在首位的是,“撤废。
10、当公民信赖行政行为时,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该行政行为受到存续保护而不得任意撤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