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十五条有关责任人员对追偿有申辩的权利。
2、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3、国有银行在纸面上消去了2870亿的坏账,把永不能追偿的烂帐变成了债券进项。
4、本法并不削弱任何基于现行法的追偿权.
5、不足的金额,救助方有权向被救助方追偿.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
7、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
8、但是从实践上来看,这种“单一赔付”的追偿,往往结果伤者与电梯主人展开拉据战。
9、第七十二条为债务人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10、不足额保险下,当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造成保险损失后,保险人在履行赔偿义务的前提下,取得对第三者的代位追偿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