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紧急情况下,对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依法决定采用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2、他向检察院检举了那个局长的贪污行为。
3、第一百三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4、第六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
5、昨日上午10时30分,“广碧关爱儿童中心”两位理事和副理事长来到番禺区检察院,准备提交厚达49页的举报材料。
6、据沈阳市检察院指控,现年41岁的张显光系小学文化,捕前住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红房委十一组。
7、综合中央电视台、新京报聊城晚报、汕头特区晚报报道记者昨日上午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李天一等5人涉嫌强奸案已被提起公诉。
8、2013年1月30日,巩彦荣被忻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7日被忻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同年4月17日被忻府区检察院取保候审。
9、在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市检察院检察长余敏提出要重视基层司法人员流失的问题。
10、一百十三、近日,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涉嫌故意伤害(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黎某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