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孙回答说:“你若将我头上的七条发绺,与纬线同织就可以了。”。
2、第四十七条:“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3、第七条国家鼓励平等互利地开展认证认可国际互认活动。
4、第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5、第四十七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廉洁奉公、尽忠职守。
6、第六十七条具有履行海关事务担保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成为担保人。法律规定不得为担保人的除外。
7、第七条邮件和汇款在未投交收件人、收款人之前,所有权属于寄件人或者汇款人。
8、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和其他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参照本规定执行。
9、第七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10、第九十七条本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