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所共知的事,他还在狡辩。
2、这事已经人所共知了,你不用再狡辩了。
3、酗酒者善于在自身问题的严重性上自欺欺人,这是人所共知的。
4、哈罗德阁下不是任人摆弄的傻瓜.人所共知,他事业兴隆,是一位精明的生意人.
5、这些废料含有石棉,一旦吸人人体就会致癌,这是人所共知的.
6、位于泰国的芭堤雅是人所共知的渡假天堂,更是闻名的同志天地.
7、这是人所共知的事,他还在狡辩。
8、公务员面试培训,培训的三招两式,都是人所共知的,要签订一些课程课件保密协议,不过是像模像样地忽悠人罢了。
9、标局子,也就是现在人所共知的镖局。
10、芦淞素称“南北通衢”、“江南要冲”,是株洲市的发祥地,也是人所共知的航空之城、服饰之城、商业重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