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其中,犯罪既遂属于犯罪完成形态,其他情形属于犯罪未完成形态。
2、, 笔者先简要介绍了犯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接着进一步简要介绍了中外关于盗窃罪既未遂的各种学说,并对各种学说进行了评析。
3、, “犯罪目的实现说”目前不宜作为我国犯罪既遂标准。
4、, 紧接着,分析了犯罪既遂的存在范围,即认为犯罪既遂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
5、, 危险犯是犯罪既遂的类型之一,这本是学界通行的见解。
6、, 同时,在基于故意的偶然防卫的场合,当发生了行为人预想的结果时,成立故意犯罪既遂。
7、, 探讨犯罪构成与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关系,有利于我们获致正确合理的犯罪既遂标准。
8、, 作为犯罪的停止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
9、, 在分析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犯罪形态的规定后,提出了自己对犯罪既遂的标准的认识。
10、, 笔者认为,单位犯罪未遂,是指在单位直接故意犯罪中,犯罪单位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达到犯罪既遂的一种未完成犯罪形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