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第二章中,文章对共同犯罪中成立犯罪中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2、笔者首先通过综合比较研究,得出构成犯罪中止的三个条件,即时间性,自动性,和有效性.
3、可以说,犯罪中止是现代文明的理念和现代刑法革新的产物,也是刑法理论发展的成果之一。
4、建议对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问题在立法上加以明确规定,以避免司法实践中的擅断。
5、强调行为人主观方面的转变,为犯罪行为人弃恶从善、悬崖勒马“驾设后退的黄金桥”,是犯罪中止制度设立的初衷。
6、博弈分析作为一种研究方法,早已为解决法律问题所援用,对犯罪中止的研究也可以运用博弈分析方法展开。
7、本文从三个方面讨论在何种条件下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成立犯罪中止。
8、遂后补救行为应具备回溯性、时效性、主动性和多样性几个条件,补救行为与犯罪中止具有相似性。
9、相对于犯罪构成的完成形态即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是犯罪构成的未完成形态。
10、而对于中止犯与未遂犯的竞合,应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分别认定为犯罪中止或犯罪未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