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犯罪未遂行为的处罚由来已久,但在处罚的依据、原则问题上理论界有很大争议。
2、犯罪未遂是刑法学界研究的一个重点,国内外存在有很多不同观点。
3、第二,在犯罪未遂案件中,行为是否实行终了的社会危害程度一般不同。
4、作为犯罪的停止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
5、教唆犯的犯罪未遂问题既与单个人犯罪的未遂有著区别,也与共同犯罪中的实行犯有所不同,情况非常特殊和复杂。
6、完成形态即为犯罪既遂,未完成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三种。
7、相对于犯罪构成的完成形态即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是犯罪构成的未完成形态。
8、着手实行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关节点。
9、完善数额犯的犯罪未遂有两种模式。
10、而对于中止犯与未遂犯的竞合,应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分别认定为犯罪中止或犯罪未遂。
